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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警用囚车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公示

来源:盐田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16-11-15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申请警用囚车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因公安工作的专业性,该类囚车专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在押囚犯等特殊人群,对车辆本身的安全系数和性能要求较高,且需喷制警用标识,对外观情况有较大进行调整;同时对内设配置也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囚车的标准设置专用装备和公安器械,;车的整体配置必须符合公安机关审核标准合格,故。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难以满足此需求,该项目拟由广东飞驰特种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方茂汽车服务改装有限公司、深圳市运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盐田行政文化中心928室,联系人:姜海洋,电话:25228507)和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地址:深盐路2078号,联系人:余鸿锦,联系电话:1382876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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